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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整治月总结篇1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饮食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湘食安委办[20xx]5号文件精神,洪江市食安委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从今年4月3日至10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我市食安委高度重视,召开了市食安委全体成员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并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食安委主任杨理鸾任组长,市食安委副主任蒋启军任副组长,市食药监局、工商局、教育局、质监局、城管局等9个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食安办),由市食安办主任易作光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强化了监管,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序地开展。
二、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象是学校食堂、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食杂店餐饮店和校园周边食品摊贩,重点检查内容是责任落实情况、进货索证索票情况、清洗消毒卫生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食品加工制作管理情况及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等内容。4月17日,我市食安办组织市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城管局、教育局执法人员到群峰乡中心学校、湾溪乡中心学校、湾溪乡中心幼儿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检查。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拉开了我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阶段的序幕。当日联合执法检查,共发现食品安全隐患5处,马上责令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措施;发现问题食品1种,查扣问题食品4公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市采取联合执法检查和分块实施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到10月15日止,市食药监局专项整治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98台次,执法人员392人次。共检查中、小学校、职业学校45所,幼儿园26所,食堂从业人员309人。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对学校和幼儿园食堂提出整改意见233条;针对学校和幼儿园存在的违法行为,市食药监局立案查处18起,罚没金额2.95万元。在检查中发现,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保障软硬件设施设备优良的有芙蓉中学食堂和艾贝尔幼儿园食堂;比较差的有岔头乡中心小学食堂;较往年有很大改善的有硖洲中学食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4月18日至10月15日组织工商执法人员,先后对黔城、安江、岩垅、红岩、湾溪、群峰、双溪、江市、托口等乡镇进行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清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6台次,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202户次,全局立案查处超过保质期食品、三无食品、无证照经营食品的案件13起,罚没金额3.9万元,共查获并销毁的各类超过保质期、霉变、三无食品550包(杯、盒、桶),共计79公斤,总价值0.12万元。责令52户食品台帐登记不规范的经营户限期改正,规范经营范围食品店9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面整顿规范校园及周边马路市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疏导食品流通摊贩45家。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检查发现,我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相关监管职能部门和学校的齐抓共管下,食品安全现状较上学期有明显好转,如《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索证索票台帐制度、食品留样和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等。多数学校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了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了工作责任制,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且得到较好落实。
但是,在检查中仍然发现一些问题比较突出。一是部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有的从业人员工作衣帽穿戴不规范。二是部分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索票台帐制度建立不全。三是部分学校、幼儿园的餐具清洗、消毒、保洁不规范。四是部分学校未做到食品规范留样。五是部分学校和幼儿园没签订餐厨废弃物的购销流向协议和管理台帐。
三、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针对此次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市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抓好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1、进一步加大宣传,强化培训。我们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和考核,进一步提升学校领导、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加大对中小学生食品消费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度,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切实保障师生食品安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学校进行追踪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取消其经营资格。使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对学校采购的食品原料和餐饮具消毒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加大执法力度和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力度,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采购销售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而不整改等行为,严肃查处,从严给予行政处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健全机制,完善管理。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督促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及时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督促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消毒、留样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避免食物(原料)的交叉污染、腐败变质,防止食物中毒;对食品原料采购源进行记录备案,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做到逆向可追溯;督促学校食堂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不断强化自律。
食品安全整治月总结篇2
为净化校园食品安全消费环境,确保师生消费安全,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构筑校园食品安全“防火墙”,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共建校园食品安,确保师生吃的安心、用的放心。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宣传与食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卫生知识、消费常识等内容,开辟校园“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指导师生科学饮食、营养消费,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食品安全人人讲,食品安全人人防”的良好氛围。
二、严把准入,规范经营主体。
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逐户核查,对证照、经营场地等内容进行逐项规范。对已登记的经营者进一步完善登记档案,认真核对证照的有效性。对无照经营者,从严查处,要求其立即改正违法经营行为,限期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把校内食品经营者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三、加强督查,确保食品安全。
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购销台帐,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管,防止不合格商品回流。经营者在销售中发现过期、霉烂变质食品,自觉做到下架退市。严查食品生产者、供货商合法证照及相关证件,以及经营者所购食品的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基本信息,仔细查阅凭证是否齐全、包装是否符合规定。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对校园经营业户实行无缝隙监管。
四、完善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建立学校、经营者、相关职能部门“三位一体”监管机制,确保监管手段到位。学校负责日常监督。学校主要领导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校园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负总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及时制止安全隐患。经营者要强化自律意识。树立诚实守信经营理念,做到自我监督和严格自律。加强部门协作,用活职能平台,铸造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利器,形成监管部门、校园共同监管模式。
截止目前,通过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全市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180人次,执法车辆720台次,检查学校食堂640家,检查覆盖率为100%,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86份,查处违法行为46起,立案28起。在检查中共培训餐饮服务单位1350余户,培训人员2100余人。
食品安全整治月总结篇3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确保辖区内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永宁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按照县局有关文件精神,对辖区内的2所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22家食品经营店、5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我所执法人员通过对校园师生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和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守法和诚信经营意识,采提高自我防范和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并在学校附近设立了永宁镇食品违法举报投诉电话,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作用,使我镇食品安全营造一个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按照区域监管划分,首先督促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排查隐患,强化管理,堵塞食品安全管理漏洞;同时督促学校食堂、以及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对所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进行全面核查,对厨房所有工具、用具、容器、餐具进行全面彻底清洗消毒;其次,我所执法人员对镇辖区区的农贸市场、超市、食品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市场小吃摊点等进行集中检查。一是对农村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进行检查,并对票据和食品供货方资质证明进行了仔细检查;二是对农村市场的过期食品、山寨食品和店内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检查;三是对餐饮服务单位、市场小吃摊点的工作人员健康证、环境卫生、食品原材料购进票据进行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餐饮服务单位检查操作间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索证索票采购制度、餐厨具清洗消毒、加工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食品留样制度执行等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内进行整改。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确保我镇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进一步加强我辖区的食品监督执法管理机制,促进了食品流通、餐饮单位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从业主体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增强,食品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周边食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食品安全整治月总结篇4
我局以9至10月为重点时段,以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儿童食品摊点为重点对象,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及时召集各中队召开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巡查整治,全面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结合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深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向食品摊点主和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以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一步提升大家的食品安全消费意识,营造依法经营、广大师生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
三、突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
结合我区实际,以9至10月为重点时段,以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儿童食品摊点为重点对象,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对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儿童食品摊点逐一进行执法检查,认真检查食品经营条件,清理和规范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做到不漏一户,不存盲区,整治期间,每星期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执法车辆21车次,检查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儿童食品摊点18户。
四、打破常规,加强日常巡查。
调整工作作息时间,打破常规的执法作息时间,将学生的下课时间、放学时间作为整治的重点时段,在这个时段,加大对学校周边的巡查密度,加大处罚力度,及时处置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通过两个月的专项集中整治,有效加强了对校园及周边食品摊点的监管,净化了食品市场,保障了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了市容市貌,取得了预期效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整中整治成果,长期保持市容环境的整洁有序和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整治月总结篇5
内容简介;为实现公平竞争、净化消费环境、扩大内需提供保障,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真正成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在食品安全方面,一是重点抓好面粉、食用油、奶制品、食盐、饮料等重点品种的整治,商务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
按照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部署,罗江县经济和商务局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结合行业特点,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认真抓好酒类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的落实和酒类流通监管工作,认真开展一系列酒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不断提高我县的酒类食品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饮酒安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促进我县酒类市场有序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净化酒类生产与销售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按照《办法》和《条例》精神,县经济和商务局成立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科技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诚信、法制、健康、规范的酒类市场流通秩序为目标,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酒类经营登记备案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建立我县酒类商品流通管理体系,规范酒类市场流通秩序,提高行业经营管理水平,推动我县酒类商品流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在工作中,我们注重宣传教育,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服务为主,执罚为辅的原则,严格执法监管,力戒以罚代管,强化管理队伍,为酒类流通管理提供保障,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
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认真做好市场酒类食品安全经营监管工作
一年来,经济和商务局充分发挥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职能,按照市商务局和县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为实现公平竞争、净化消费环境、扩大内需提供保障,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真正成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在食品安全方面,
一是重点抓好面粉、食用油、奶制品、食盐、饮料等重点品种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是积极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定时进行检查,杜绝无证经营,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进行经常性抽验,强化日常监督,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
三是在元旦、五一、中秋、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出动执法车35车次,每次执法人员2-3人,并组织工商、药监、卫生、质监等部门,对市场、商场进行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就地解决。四是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制度。对造成严重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食品安全整治月总结篇6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根据《简阳市义务教育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在我镇学校食堂及周边摊点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相关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镇及时召开了由食品办、综治办、交管办、民政和综合事务办、x幼儿园等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了学校食堂、周边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内容及时间,成立了由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任组长、食品办、综治办、交管办、民政和综合事务办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全镇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周边食品进行一次规模细致的检查。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检查
我镇强化对学校食堂、周边食品日常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各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排查风险隐患,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含中学、小学、幼儿园等。我镇以中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为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三、检查结果及存在的问题
(一)检查结果
此次专项整治检查通过我们对辖区内的每个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的检查。检查中,发现一般食品安全隐患x起,现场要求整改x起,没有发现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民政和综合事务办、各学校领导对各类安全都高度重视,都有专人负责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个别食堂采购的蔬菜有不同程度的腐败;
2、留样还不够规范;
3、学校外流动摊贩不好管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镇民政和综合事务办将起到牵头作用,督促食安办继续做好全镇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及周边安全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食堂卫生、硬件、制度、管理等各方面继续进行全面检查,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食品安全整治月总结篇7
县食药监局:
根据县局《关于印发《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食药监发[2015]9号)文件精神,我队对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有步骤分阶段的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我队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划分了检查小组,共分了东西两队,明确了职责和任务,统一了检查内容、时间及有关要求。
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情况
本次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公示栏是否上墙;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人员健康管理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索证制度;是否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凉菜、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是否存在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行为;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是否按规定实施食品留样;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布局是否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达标要求进行设置,配备并规范使用;食堂内外是否环境整洁;餐厨废弃油脂和垃圾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这次专项检查对我辖区内5个学校的7家食堂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首先,检查发现学校食堂均建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了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了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未发现超许可范围制售凉拌菜情况、未发现使用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未发现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食堂均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许可核定项目为学生供餐。其次,检查中也发现了个别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差、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参差不齐、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更换频繁等问题,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造成了一定的隐患。针对这些问题,我局积极会同教育部门不断加强跟踪督查,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级,营造让广大师生更加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最后,检查中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全县7家学校食堂进行了2015年第一季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动态评定”工作,做了该餐饮服务单位的诚信档案记录。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车辆7车次,检查覆盖率达100%。
三、存在的问题
检查发现部分学校食堂存在餐厨废弃垃圾处置不规范、未坚持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队执法监督人员下达了餐饮服务巡查表6份,要求限期整改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针对存在的问题继续对学校食堂加强《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落实好各项措施,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2、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和明确责任,强化校内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的自身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学校食堂餐厨废弃垃圾处置的管理。
3、密切联系当地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法予以查处,以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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